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不併行原則
試分從我國行政程序法、學說及實務見解角度,析論行政機關併. 用「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兩種行為形式之法容許性。 【破題解析】. 「行為併行禁止原則」是行政契約法 ... ,(C) 基於行政行為併用禁止原則,原處分之性質應轉換為契約上之意思表示。 (D) 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不併行,並非行政法上通行之原則,衛福部得以行政處. , 【行政法】行政契約禁止併用行政處分原則. ... 法源法律網-判解新訊-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非不能併行,此觀健保署與醫療院所訂定合約後,對特約院所 ...,(D)下命處分原則上得由行政機關自為強制執行,而行政契約若未約定自願接受強制 ... 肯定說: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併行,ex:健保局停止特約、公校教師聘任,聘約 ... , ,政程序法之制定施行,或是對行政契約進行研究論述者,無不以吳 ... 受限於概念定義上與行政處分、私法契約仍然存在界定之不確定 ... 與行政處分不併行原則。查經濟 ... ,行政契約之行為形式併用禁止原則-意義行政機關有選擇以不同行為形式選擇之自由,但不代表行政機關有恣意變換行為形式之權限。行為形式併用禁止原則即是禁止 ... ,而在「非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 約」,本文認為應其不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變動,故無需有法律保留原則的限制。 參、行政契約中另作成行政處分強制人民履行義務. 一、 ... , 自願接受執行的規定,賦予行政契約類似行政處分之執行效力,尤其在人民 ... 或消滅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此乃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不併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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