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第三條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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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法第三條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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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法第三條成員 相關參考資料
哪些人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所保護的範圍?- 保護服務司

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對象如下:. 1. 配偶或前配偶。 2.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3.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4.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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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

家庭暴力防治法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公布第一章通則第一條為促進家庭 ... 第三條本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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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3 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 三、教育主管機關:各級學校家庭暴力防治教育、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之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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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3-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3 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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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3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規, 家庭暴力防治法( 民國98 年04 月29 日 非現行法規 ) ... 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 三、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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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 條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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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區-- 家庭暴力防治網

第 3 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 延長及抗告,均免徵裁判費,並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三第四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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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條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規, 家庭暴力防治法( 民國98 年04 月29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3 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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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防治網

家庭暴力防治法為了保障家庭成員的安全,明列受保障的對象,包含有婚姻關係與無婚姻關係而結合的家庭成員。根據家暴法第三條所列,包括:. 1. 配偶或前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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