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領遲延危險負擔

相關問題 & 資訊整理

受領遲延危險負擔

債權人受領遲延中,債務人僅就重大過失負責,債務人給付責任減輕,為民法第 237 條所明訂,並無爭議,然而,危險負擔是否移轉?本文即將舉例予以探討。 ,一般而言,學說將「危險負擔」之「危險」,區分為「給付危險」及. 「價金危險 ... 轉」之明文規定,學說更提出「受領遲延」亦為價金危險負擔移轉之事. 由,茲分述 ... ,工作毀損、滅失之危險,於定作人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如定作人受領遲延者,其危險由定作人負擔。 定作人所供給之材料,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者,承攬人不負其責 ... ,工作毀損、滅失之危險,於定作人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如定作人受領遲延者,其危險由定作人負擔。 定作人所供給之材料,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者,承攬人不負其責 ... ,2021年8月19日 — 一、依照王澤鑑教授見解:氏認為,債權人受領遲延時,若標的物滅失致給付不能,係可歸責於債權人(民法第267條),故仍得請求對待給付(民法第367條) ... ,按債權人受領遲延,僅為權利之不行使,並使債務人之責任減輕,債務人所. 負債務並不因而消滅。又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自交. 付時起,始由買受人 ... ,本文擬聚焦於雇主違法解僱時,就實務見解對僱用人受領遲延要件之認定,進行分析整理,以探討雇主何時陷於受領遲延、勞工是否仍須提出給付等長久以來迭生爭議之問題。 最後 ... ,工作毀損、滅失之危險,於定作人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如定作人受領遲延者,其危險由定作人負擔。 定作人所供給之材料,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者,承攬人不負其責。 ,(受領遲延)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 第 266 條. (危險負擔-債務人負擔原則)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 ... ,主張此說認為按照民法第508條規定,工作毀損滅失之危險,於定作人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如定作人受領遲延者,其危險由定作人負擔。在工程實務,一般均認為「受領」的概念 ...

相關軟體 MBSA 資訊

MBSA
Microsoft Baseline Security Analyzer(簡稱 MBSA)是一款免費工具,旨在幫助中小型企業評估和加強網絡的安全性。它分析使用的計算機防禦工具,如果發現它們已經過時,它會掃描安全更新,並在可能的情況下提供修補程序。所有這一切都是通過非常簡化和易於訪問的界面完成的,這使得即使是經驗不足的用戶和具有小型計算機技術知識的人也能夠輕鬆獲知有關其網絡質量和軟件漏洞的信息。這些... MBSA 軟體介紹

受領遲延危險負擔 相關參考資料
月旦法學教室第34 期(2005.08)-債權人受領遲延與危險負擔

債權人受領遲延中,債務人僅就重大過失負責,債務人給付責任減輕,為民法第 237 條所明訂,並無爭議,然而,危險負擔是否移轉?本文即將舉例予以探討。

https://www.lawbank.com.tw

第四節危險負擔

一般而言,學說將「危險負擔」之「危險」,區分為「給付危險」及. 「價金危險 ... 轉」之明文規定,學說更提出「受領遲延」亦為價金危險負擔移轉之事. 由,茲分述 ...

http://publish.get.com.tw

民法§508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工作毀損、滅失之危險,於定作人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如定作人受領遲延者,其危險由定作人負擔。 定作人所供給之材料,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者,承攬人不負其責 ...

https://law.moj.gov.tw

民法§373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工作毀損、滅失之危險,於定作人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如定作人受領遲延者,其危險由定作人負擔。 定作人所供給之材料,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者,承攬人不負其責 ...

https://law.moj.gov.tw

請益請益各位:「受領遲延」中,價金危險由何人承擔?

2021年8月19日 — 一、依照王澤鑑教授見解:氏認為,債權人受領遲延時,若標的物滅失致給付不能,係可歸責於債權人(民法第267條),故仍得請求對待給付(民法第367條) ...

https://www.dcard.tw

給付不能、代償請求權與危險負擔

按債權人受領遲延,僅為權利之不行使,並使債務人之責任減輕,債務人所. 負債務並不因而消滅。又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自交. 付時起,始由買受人 ...

http://lawyer.get.com.tw

論違法解僱下僱用人之受領遲延責任與危險負擔法理 ...

本文擬聚焦於雇主違法解僱時,就實務見解對僱用人受領遲延要件之認定,進行分析整理,以探討雇主何時陷於受領遲延、勞工是否仍須提出給付等長久以來迭生爭議之問題。 最後 ...

https://www.lawbank.com.tw

民法第508 條(危險負擔)

工作毀損、滅失之危險,於定作人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如定作人受領遲延者,其危險由定作人負擔。 定作人所供給之材料,因不可抗力而毀損、滅失者,承攬人不負其責。

https://lawplayer.com

相關實務見解

(受領遲延)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 第 266 條. (危險負擔-債務人負擔原則)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 ...

https://web.law.ntpc.gov.tw

NO. 924 - FreeContent : 社團法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主張此說認為按照民法第508條規定,工作毀損滅失之危險,於定作人受領前,由承攬人負擔。如定作人受領遲延者,其危險由定作人負擔。在工程實務,一般均認為「受領」的概念 ...

http://www.twc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