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不履行要件

相關問題 & 資訊整理

債務不履行要件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債務不履行責任、不完全給付. 摘要. 出賣人負債務不履行 .... 係以可歸責於債務人為要件,因此須出賣人具有. 故意或過失,始負 ... , 債務不履行,就是指債的內容沒有辦法被滿足,簡單說,未依債之本旨履行債務,也就是債之關係的內容,沒有被忠實完整的實現,包括債務應該被 ...,如依債務不履行主張,則無庸證明加害人有迷失(債務人須反證其無過失,始能 ... 法條雖無直接明文,但為損害賠償之債之共通成立要件,於債務不履行自亦有其適用。 ,次按損害賠償之債之成立,其要件除損害之發生、歸責原因之具備外,尚須損害發生 ... 債務不履行之舉證責任,原告依法不須證明故意或過失之事實,但仍應舉證證明 ... ,定義. 指債務人於應為給付之時,能給付而不為給付。 構成要件. 1. 契約已經成立且有效存在,當事人間有契約義務之存在。 2. 給付屬於可能。 3. 須債務已屆清償期: ,構成要件: (a) 負賠償義務之一方,於締約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契約內容之給付有自始客觀不能之情事。 (b) 請求賠償損害之他方,不知或非因過失而知給付自始客觀不能 ... ,定義. 指債務人雖有給付,但非依債之本旨為給付,其給付不完全。 構成要件. 1. 契約已經成立且有效存在,當事人間有契約義務之存在: 所謂契約義務,包含有主給付 ... ,,法院認為「按民法上之債務不履行係以『給付義務』、『歸責事由』及『未依債之本旨而為給付』為要件,債權人以債務不履行請求債務人給付損害賠償,固不須先行證明歸 ...

相關軟體 MBSA 資訊

MBSA
Microsoft Baseline Security Analyzer(簡稱 MBSA)是一款免費工具,旨在幫助中小型企業評估和加強網絡的安全性。它分析使用的計算機防禦工具,如果發現它們已經過時,它會掃描安全更新,並在可能的情況下提供修補程序。所有這一切都是通過非常簡化和易於訪問的界面完成的,這使得即使是經驗不足的用戶和具有小型計算機技術知識的人也能夠輕鬆獲知有關其網絡質量和軟件漏洞的信息。這些... MBSA 軟體介紹

債務不履行要件 相關參考資料
高點法律專班 - 高點法律網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債務不履行責任、不完全給付. 摘要. 出賣人負債務不履行 .... 係以可歸責於債務人為要件,因此須出賣人具有. 故意或過失,始負 ...

http://lawyer.get.com.tw

債務不履行- 法律知識庫聯晟法網線上法律事務所,免費法律諮詢,北中南 ...

債務不履行,就是指債的內容沒有辦法被滿足,簡單說,未依債之本旨履行債務,也就是債之關係的內容,沒有被忠實完整的實現,包括債務應該被 ...

https://www.rclaw.com.tw

債務不履行之精義(五)

如依債務不履行主張,則無庸證明加害人有迷失(債務人須反證其無過失,始能 ... 法條雖無直接明文,但為損害賠償之債之共通成立要件,於債務不履行自亦有其適用。

http://enews.open2u.com.tw

高雄律師,民事案例,債務不履行之舉證。 - 吳易修法律事務所

次按損害賠償之債之成立,其要件除損害之發生、歸責原因之具備外,尚須損害發生 ... 債務不履行之舉證責任,原告依法不須證明故意或過失之事實,但仍應舉證證明 ...

https://www.clearalight.com.tw

民法債編之債的效力-債務不履行:給付遲延-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定義. 指債務人於應為給付之時,能給付而不為給付。 構成要件. 1. 契約已經成立且有效存在,當事人間有契約義務之存在。 2. 給付屬於可能。 3. 須債務已屆清償期:

https://www.3people.com.tw

民法債編之債的效力-債務不履行:給付不能-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構成要件: (a) 負賠償義務之一方,於締約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契約內容之給付有自始客觀不能之情事。 (b) 請求賠償損害之他方,不知或非因過失而知給付自始客觀不能 ...

https://www.3people.com.tw

民法債編之債的效力-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定義. 指債務人雖有給付,但非依債之本旨為給付,其給付不完全。 構成要件. 1. 契約已經成立且有效存在,當事人間有契約義務之存在: 所謂契約義務,包含有主給付 ...

https://www.3people.com.tw

債務不履行之體系建構

http://doie.coa.gov.tw

侵權行為與債務不履行- 台灣法律網-律師事務所

法院認為「按民法上之債務不履行係以『給付義務』、『歸責事由』及『未依債之本旨而為給付』為要件,債權人以債務不履行請求債務人給付損害賠償,固不須先行證明歸 ...

http://www.lawt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