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職權行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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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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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 相關參考資料
警察職權行使法

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直接強制、物之扣留、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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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直接強制、物之扣留、保管、變賣、拍賣、銷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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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編章節-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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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16-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法規名稱:, 警察職權行使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內政部> 警政目. 第16 條. 警察於其行使職權之目的範圍內,必要時,得依其他機關之請求,傳遞與個人有關之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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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19-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警察為前項管束,應於危險或危害結束時終止管束,管束時間最長不得逾二十四小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屬或其他關係人,或適當之機關(構)或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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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本法所稱警察職權,係指警察為達成其法定任務,於執行職務時,依法採取查證身分、鑑識身分、蒐集資料、通知、管束、驅離、直接強制、物之扣留、保管、變賣、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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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29-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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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相關大法官解釋. ::: 最新訊息 · 中央法規 · 司法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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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6-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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